石头完全按要求来就没这事了,退一步还退错了,即使平时生活中参加活动也会有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毕竟是商家的活动,从获得福利的人数看参加活动的人不会少,人多了就容易乱,以后吸取经验教训就好,该是什么就是什么,不应该姑息纵容,还给自己添麻烦
引用81楼 gugupanda 我也看过W先森的帖,做为外人我客观的说一句,人家也算不上趁火...
嗯,同意您的一些观点。当然每个人的评价标准不同。以我个人的观点看,是不齿于未见实物先索赔款的。130是属于赔款,不属于福利或活动的选项,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理解。
赞同!+1
引用89楼 石人山 我觉得,您这么理解,真是太大公无私乐于奉献了。做十三天广告,...
呵呵,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消费者,您这么一说,忽然觉得自己变成兼职小工了。
什么呀,没在他家买过东西,咨询过几次,没人理我,什么人品,这道歉信也假惺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