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81楼 gugupanda 我也看过W先森的帖,做为外人我客观的说一句,人家也算不上趁火...
嗯,同意您的一些观点。当然每个人的评价标准不同。以我个人的观点看,是不齿于未见实物先索赔款的。130是属于赔款,不属于福利或活动的选项,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理解。
引用47楼 xiaonvwu 小石头哥哥辛苦。这个活动我没参加。支持哥哥。 人不可以这样的...
做活动看来在楼主看来是“慈善”了?!那是商家营销的手段,这个您不会有异议吧?!别动不动支持不支持的,偏听则暗,全看了再发表意见不迟。
药房版规,请勿暴露他人的个人隐私。 石头的这个做法还是不对的,一句王先生不是想把事情扩大吗?
引用82楼 viaoviaojade 嗯,同意您的一些观点。当然每个人的评价标准不同。以我个人的观...
我看了W先生的解释是他理解错误,以为不拿实物可以折换成现金130元,其实这也得怪他没看清楚规定,总之,还是希望好好协商解决这件事情,毕竟对于小石头来说,也是对信誉有一定影响的。
想占便宜和钻空子的人太多了,商家也是人阿!
什么呀,没在他家买过东西,咨询过几次,没人理我,什么人品,这道歉信也假惺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