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看了楼主的发言,最大的分歧是:3月18,19日是否分享到朋友圈,事实情况是我们工作人员也是你微信圈的好友,而没有3月18,19日的分享记录,后面你的解释是隐藏了,既然隐藏了,只有你自己可以看见而朋友圈的所有朋友都看不见,那就不符合活动的要求。所以按照活动要求确实没有按照要求分享够13天
福利就是福利,得到是缘,无缘得不到嘛
。。。商家做活动而已,捧场也是自愿,太贪心不好。
引用82楼 viaoviaojade 嗯,同意您的一些观点。当然每个人的评价标准不同。以我个人的观...
我觉得,您这么理解,真是太大公无私乐于奉献了。做十三天广告,一天十块,,,这年头街上发个小传单一天都不止这个价。
看不懂啊,直接点开的这个帖子,完全迷糊了
引用81楼 gugupanda 我也看过W先森的帖,做为外人我客观的说一句,人家也算不上趁火...
嗯,同意您的一些观点。当然每个人的评价标准不同。以我个人的观点看,是不齿于未见实物先索赔款的。130是属于赔款,不属于福利或活动的选项,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