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坛

甲山:关于素心事件的回复!

66
争辩
裁判有两个先决条件,一、站在公平的角度上。二、充分了解事件的经过。 个人说话的风格有区别,说不等于做,做不等于说。法律是以行为来判定对错,说什么是无用的。 您怎样知道买家咄咄逼人没好好商量呢?又怎样知道谁说的是事实之全部?
更多回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