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如果自己打眼了就该承担这个后果,凭什么让买家承担?支持退货,卖家做法及其不负责
楼主太犹豫不决了。一开始就不该确认收货,哪怕再熟的关系再大的情面。一旦确认收货,再追款怕是难了。只有自己承担后果了。
擦,我刚想说民事纠纷,人家无固定地址,名字可能是艺名,找不着人无法立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