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认为卖家应该给退货,既然也说了这个料子如何好,那么应该也不愁再转手出去,毕竟也亲口承认了第一道水线的事儿
买家也应该注意,前后态度得一致啊,买断离手,如果不满收到当时就提出来,表明态度,撒娇要红包会被卖家默认为认可瑕疵,估计也是过后越想越亏,心里就不痛快了,也能理解,毕竟也不是小钱啊~
楼主太犹豫不决了。一开始就不该确认收货,哪怕再熟的关系再大的情面。一旦确认收货,再追款怕是难了。只有自己承担后果了。
什么叫完美当然是肉眼打灯无结构!要是做得不到不要说大话!有了瑕疵就推卸责任怪买家太挑剔!说那种只要是玉就没有完美的大话!那那些完美过风无结构的话时是谁创造的!还不是那些卖家!
擦,我刚想说民事纠纷,人家无固定地址,名字可能是艺名,找不着人无法立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