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民法典对婚姻的规定不分男女、一视同仁,但就现实而言就是坑已婚妇女、离异妈妈的,因为女性更感性,对家庭的责任心、付出普遍高于男性😝,但法律的冰冷扼杀了人性的东西。感觉法律就是保护强者的,经济、思想及内心的强,敢于反抗、善于谋划,弱者的软弱、善良会让自己体无完肤。
去法院,判了强制执行,每个月从他工资卡扣,不需要经过他本人自动划拨,我们单位有个男的就是这样
起诉吧,我觉得离婚了孩子爷爷奶奶重男轻女没必要再见,探视权只有父亲有,起诉主张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太多抚养费扯皮的案例了,尤其是在男人再婚以后,就几乎不会再付抚养费
那为什么要把关系弄僵呢。他不给你就起诉,然后强制执行。要么大家都退一步,该看孩子看孩子,该回老家回老家。都前夫了,难道他还会为你着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