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坛

好啦好啦,大家不吵了,能笑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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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辩
引用27楼 yubing1960 法律上这个标准很清晰,歪曲事实,是诽谤,属违法,说出心中...
楼主字字珠玑,可惜言题不符,如何引人为笑?本是小事,何言国法?何况法本容情,当事人均放下,楼主又为何执念至此。小女愚钝,不解其由。言已至此,楼主不必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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