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不喜欢,我美滋滋戴了一个镯子去上班,我闺蜜说你赶紧摘下来,因为我带黄金实在太土了,自己都强戴,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扒下来,我适合佩戴和田玉、珍珠。
三四百的时候,不是很喜欢
200多的时候,我就很喜欢啊!特别有质感沉甸甸的,抗造,不怕摔,置换方便。关键那时,相比翡翠和田和彩宝,我只能买得起它了
喜欢,当年黄金才200多元每克时,我就喜欢它可以变来变去的性质
喜欢,还能比银便宜吗?比银便宜的话我能把梳子碗筷杯子盒子都换成金的
以前不喜欢喜欢银的,后来看到好看的金路路通就喜欢上了。好在便宜的时侯买了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