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双方都同意走司法程序了么?都在公安局备案了,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呀,干嘛要追着阿姨赔钱,法院又没出判决。说是要重新要找鉴定机构估价,那是法院认可的机构才行。估计阿姨都不懂,那就应该走司法流程…一个字“等”。卖家一直找阿姨,我觉得没啥用,还是等法院出判决,要是法院要阿姨赔钱,卖家直接找阿姨追债就好了呀,到那时说不肯赔钱又找不到人,那才是失联吧
像连续剧一样
最后一图的黄衣服营业员像贴了面膜一样,有点惊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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