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翡翠”诈骗案—主犯被判13年;假货"老翡翠"购于地摊;王春云证书如同废纸
珠宝圈关注已久的上海“老翡翠”诈骗案已于2018年12月21日判决,其中诸多细节是朋友们感兴趣的。今天笔者有幸拿到了判决书全文,现将本案一些细节公之于众:
1、被告人贾xx犯诈骗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2、被告人贾xx谎称反腐形势紧张要帮领导处理一批玉石,还谎称“老翡翠”手镯是国家领导人曾经戴过的....后经证人黄XX证实以上B货翡翠均是被告人贾xx花600元从地摊上买来的。
3、涉案的假货“老翡翠”,经王春云鉴定为清代老坑玻璃种算盘和手镯,王还向被害人保证这些“老翡翠”手镯价值连城。后经有资质的国家级珠宝玉石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均为经充填、染色处理的翡翠(业内俗称的B+C货翡翠)。以上假货经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定结论书证实:售价15万的假货”老翡翠“算盘市场价值1350元,售价3.99万的假货”老翡翠“手镯市场价值140元。
4、法院判定:王春云工作室对翡翠的鉴定方法不符合国家鉴定标准,对翡翠的鉴定不全面,不能反映翡翠物品的完全特征。其鉴定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文章来自于国检校友公众号:珠宝鉴定笔记,如有侵权,我会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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