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吧,论坛口水仗没用哒
支持楼主。以前吃过类似的亏,坚决不能买断。
双方都不认识,楼主的黑料也没看详细,我只是觉得既然认为有因果,楼主又因为曾经的因果那么有名,那为嘛还卖她呢?卖了现在6000没退为啥子还委屈呢?真的是不懂,求科普。
不谈以前的事,我认为就此事而言,买断是一种契约,而买断成立的前提是如实描述,如果涉嫌隐瞒瑕疵,就无从讨论必须遵守买断的契约,何况6000元还没退呢?难道不该说点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