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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翡翠价格虚高,被药超一月,成功协商退货

首先强调我是跟团游的,要不是跟团谁也不会没事去买翡翠呀。另外当时也是真心实意想买翡翠的,对导游和商家还是挺信任的,加之还是个学生,生活阅历浅,有点单蠢。买完之后也没怀疑过翡翠质价不符问题。也就是在315那天手欠刷微博,看到一阿姨超市摔倒维权,发现买的镯子价格虚高,下面一大波评论都是“云南买的吧”,顿时慌了,各种找人帮估价。果然价格虚高的厉害,一口老血闷心里吐不出来。开始网上各种找退货攻略。(PS我身边基本是反对声音,让我别费这个精力,就当花钱买教训了but这口恶气吞不下去,我信任你,你却欺诈我)

1、当天我就加了12301的微信,填了自助投诉

2、第二天我想着不能坐以待毙,就打了12315的电话,对方一听说我是跟团的,就让我直接找国家旅游局,听了这话我不甘心啊,就登陆了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互联网投诉举报平台12315http://gsxt.ynaic.gov.cn/consumerw/sgsreg.jsp ,填了投诉单,中午十一点多发信息给我说分送到了昆明市工商局。随之12301打电话回访我,查缺补漏,听说我的退货时间超过一个月,可能有点困难,建议我找工商局,我就说工商局网上投诉已受理,但是电话投诉时让我找旅游局。她就说她可以帮我填表投诉,工商局那边已受理就尽量按那边信息为准,并建议我找旅行社帮忙(说实话我都不愿意找旅行社,觉得他们都起不了多大作用,加之我这个错过30天无理由退货,但是想着只要有一点希望都不能放弃,就联系了旅行社,旅行社的意思是我这个时间太久了,他们跟地接社那边的账款早就结清,很难办,让我做好哑巴吃黄连的准备,另外让我联系那个云南导游)

3、第二天下午我越战越勇,坚决不能吃下这个闷亏,跑去人民网留言并和云南导游联系上了,我找导游也没抱多大希望,所以他和我拖来拖去我也没放在心上,说话都是客客气气的,我想着我这几天着急上火,我得找个人陪着我(有点坏哈)。期间导游给过我商家主管的电话,说如果退货遇到困难打这个电话,他已经沟通好了。然后我就打了,说什么黄金有价玉无价(是实话真是无价的话,你又是怎么做买卖的呢),可以换不能退,一直换到我满意为止,本人嘴笨,实在无力反驳,只说不愿换只想退。说好的已经沟通好了呢?接着和导游继续扯皮。。。。

4、第三天我登了人民网,因为当时留言没注册找不到我的留言也不知道有没有留上。所以我就注册了个账号继续去留言。还打了昆明市长热线087112345,这是在一个叫彩云之伤的群里,群友们给的建议。打通了听了我的情况就让我去找退货兼理中心,因为他这边就算给我填了投诉也是交给兼理中心(在这之前我已经打过兼理中心电话,他们给的回复是只能协商换货,退货是不行的,我当然不愿意),我就说了这个情况,他就帮我把电话转接到云南的某个行政部门,那个人语气可不好,给了我旅游执法大队的号码。我打去之后,没说几句话,那个人就说我打错了,把电话给挂了,我就呵呵了,继续打就一直无人接听。我接着继续打市长热线,一直说人工忙无人接听,我就换了个手机号打,然后有人接了,只能说这满满的都是套路啊,不过情况还是那个样子他们解决不了。不甘心的我就跑微博去昆明市长那留言了。这一天算是折腾完了,这天已经周五,工商局发信息说案件已分送到青云市场监督管理所了,离目的地越来越近了。不巧地是马上要周末,人家不上班了。

5、第四天登了人民网,发现留言已审核通过,即使很多人说留了也没用,不会有人回的,也没人管,我还是蛮高兴的。反正已经做最坏打算,大不了法院起诉,我有朋友是做律师的,咨询过这些问题,当时他也不是很赞成我的做法,但是我很坚定,我认为我还年轻,不应该这么早就失去做事的勇气,也不想以后为自己的懦弱后悔,得做到自己筋疲力尽,没有力气才算。

6、第五天商家打电话给我,同意给我退货退款,收2%的手续费和千分之五的异地转账费,我也同意了,毕竟我这个超过30天无理由退货退款,也不想再过多争论了。另外就是希望我对人民网的留言进行回帖说已经解决,等他们确认就会给我打款。

7、目前我正在办理退货退款,退货退款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各种拍照,录视频保留证据,走顺丰保价,损坏是不会给你退款的。还有我这几天打的所有电话都录音了,以防不测,到时候也方便投诉或者走法律途径。

8、当大家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千万不要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花钱买教训,就是因为这种心理,才会使得这些商家有了可乘之机,也把云南的名声搞的越来越臭。有句话这样说来着“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希望云南以后能够发展的越来越好哈,真的是蛮漂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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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17-03-20 15: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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