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应该,你姑的决定无异于二次弃养,放弃你的大表姐,她应该也不缺这钱,是父母的一个态度。
哎,确实寒心了
被家人抛弃两次,好惨。
主动被送养的孩子就不该认回亲生父母,寒了养父母的心。当然肯定会有道德帝认为,那是她的亲生父母啊。拎不清。
分家产这种事情,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吧
很多都是家里老人想给谁给谁,比如大部分多子女家庭,房子留给儿子,不是应该,就是偏心嘛
错的不就是你姑父一家嘛,生而不养,弃养还要来往,来往还做不到真的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