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回帖的就是你吧!还“路过的看客”?!!还是那句话,同伙二号,请你摆出123证据,你说我卖货!我卖你了?我卖薇蓝333了?转账记录呢?聊天记录呢?到底谁是疯狗找存在,还是要蒙住脸的疯狗?
抱歉,作者被扔进小黑屋反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