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能的精神病啊,杀人啦、放火啦都不算数,毁约算个毛儿😲😲
我就想知道西方发达国家精神病也都不要用负责人吗?杀人不负责?
如果是虚假诉讼,金额较大的,应该以诈骗刑事犯罪论处。现在的骗子这么多,就是违法犯罪成本太低太低太低了。
估计以后, 没有比能开精神病医生证明的医生更赚钱了
好想去开一张精神病的证明,超强护身符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