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没有必要二次送检。第一次送检报告已经有足够的权威,如果卖家质疑,谁主张谁举证,应该由卖家再次检测。
如果二次送检报告仍然不利卖家,他们又会有什么说辞呢?如事,便会是一个死循环。
另外假一赔十的假字如何界定?小心卖家玩文字游戏,含量没有达标是否算卖假?
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即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即可判定为假。
本案例可否以此类推?还是银饰类关于“假”权威部门有专门定义?
不应当被卖家的不合理要求牵着走。冷静思考,理性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