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报道说是男的是隔壁楼的嘛,已经偷窥很多次了
希望这男的不要又有啥神经病什么的,直接判S
你们看他头像跟他的言论一样傻叉
受害者有罪论 真是叫人厌恶。
是的。死者再有错,也不能成为剥夺他生命的理由。有的人就是脑子奇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