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太有创意了吧,一般人带手上脖子上的宝贝你穿脚上,让我情何以堪那
穿这鞋,不用走路了
楼主乃有米之人。。。
抱歉,作者被扔进小黑屋反省中
太有米了,受刺激了,大家到楼主家抢劫吧
引用12楼 xsgmlyg 给富人还是蛮有创意的
给二奶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