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让女儿留证据,电话手表多录一录,对你们没坏处。有了证据,妇联去一去,法院的法律咨询问一问,别被野律师骗了,抚养权官司没几个钱。公职人员很好执行,不由得他想给不想给。
政府工作的不应该更想尽快解决吗,并且又准备结婚了,非得打个官司让同事茶余饭后有点谈资才肯罢休啊,真想不明白
政府工作才好告,有单位的怕成为失信人。一般你不懂的话得请律师,或者你找找法律援助?
判的话好像就是一千多,友前夫月薪五位数,判的也是一千多
收集证据,打官司,同步单位闹。
我想先问下之前三年的抚养费是怎么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