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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人有些不严重的不舒服,处理之后好转了,当事人自己不在意也可能的啊。一定要说单位有多大过错也很难说吧,也给送医务室处理,送办公室休息了,连送医院还是站长要求一定要去的,路上你弟弟还能很清醒地跟同事交流和指路,那么好转之后年轻小伙子自认为没啥事怕麻烦不想去医院的可能性也是有的啊。

体检报告都是个人隐私,密封发放,医院也不会把员工的体检结果通报单位。要是哪个员工说我有心脏病不能劳累,恐怕单位怕出事就解聘了吧,这种外表看不出平时又不发病的隐疾,员工肯定不会提前告诉单位的。

突然晕倒,一般同事而已,不是专业医务人员谁也想不到会是猝死吧,特别是喝了葡萄糖之后好了,绝大多数人都会认为是偶尔低血糖。要说单位一定要通知家属的话强人所难了,你弟弟自己醒过来之后的这几个小时里不也没给弟媳和你们打个电话吗,这怎么要求同事万事周全啊。

要是怀疑弟弟晕倒之后根本就没有清醒过,那就想办法调看值班记录和所有能看的监控视频,单位办公室、走廊、大门口,医院大门口,送弟弟去医院的同事车上有无行车记录仪,甚至请律师找公安申请调看去医院途经的路口监控,核实一下弟弟到底是不是清醒的,单位到底有没有说谎。

我认为单位说谎的可能性不大,不然为啥还要跟家属说“工作岗位晕倒-送医务室-喝葡萄糖-休息-同事送医院”这么大费周章的过程,想一推了之不如直接说弟弟下班之后不舒服同事送院不是更简单更没责任?

走工伤是正常途径,还可以跟单位提出父亲刚过世,弟弟年纪轻,孩子还小,家里有困难,也是在夜班工作岗位上发病,争取补偿高一点。但非要说单位有多大过错就有点内啥了吧。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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