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嫖娼可以是个人选择,虽然也许现在很多,但违反现行法规,这没争议啊2⃣️学校处理的是被公安行政拘留的,校规写着叶没有啥疑问呢
匿名。2003年读大学,到了大三。偶然间得知我班的男生某个宿舍集体去pc。这种事情一直有,就是查不查的问题。那个时候我开始知道,男生就是下半身的动物。
这种事只有抓住和没抓住的区别,还有有没有机会的区别,对男人对待性的态度这方面别抱太大期望,多少PC,YP不为人知的呀,当年东莞的生意可不是一般的火。
上学时听说校门口就有特殊从业者的小店,很多学生会去。正经能排上名的大学。
复旦大学有pc的教授,可惜没这样除名公示,好像只是个不疼不痒的留校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