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太看明白。母公司资不抵债,所以这个时候应该是评估了它对子公司的股权作价也不能覆盖它的债务。如果母公司要进入破产,这个时候会对它对子公司的股权进行变卖。lz妈妈作为法定代表人来说,理论上不会获得啥补偿。如果是参股股东的话,那有可能。然后那个土地是放到了这个子公司的名下吗?如果是,那在评估母公司对子公司股权的时候,肯定是已经考虑在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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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不抵债的总公司是这个你妈妈这个子公司的控股股东?你妈妈也是这个子公司的股东吧,这是不是只能处置或者执行总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啊
不懂,土地也不是那么好拿的,性质不一样还不好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