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地方。我们这边离婚女的不要房子,婆家也想把房子留给她住的。
现在的规定是谁付钱谁就有份,公婆付的首付,如果能证明的话,那么他们肯定有份的,以后贷款夫妻还的话,算共同财产。
几年前买过一套房,不需要两人出面,产证上是谁,谁到场就可以了。可能各地不一样吧
以前过户即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但需要双方到场才行。
最近几年没办过,难道规定改了。。。
让她找律师咨询一下,如果还过贷款,找证据,是保全还是起诉,弄个章程
这个应该不合规吧!我们家卖过好几套了,都是我的名字,但都要夫妻双方到场。我觉得也许是婚前房可能不需要?
今年刚卖一套房子,外地的,我没办法去,银行网络面签的,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