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追人者无责,这就是个意外。
但是死者撞人逃逸,可就不是个意外了。
苦主被死者撞断一条腿,视力大幅度下降,脑子里还有定时炸弹一样的瘀血。如果没朱先生,撞人的逍遥法外,苦主得冤死。
无责任。
人家有提醒了,最后一刻才下火车车轨,不知道小编想表达什么,死者很可怜?撞了人被人家发现就想自杀关别人什么事?
所以现在见义勇为的少了,是有赔偿过的
追人的没有责任 。
如果这样的人被处罚,以后发现坏人坏事,更没有人敢站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