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是自己选的 咋会不喜欢呢
18岁多了个弟弟的路过,父母永远不放弃儿子梦,女儿是多余的
不喜欢就不喜欢呗,尽了子女的义务就行了
正常
不可恶,你只有法定赡养义务而且还得合情理。不要把孝字扣到自己脑袋上,会很痛苦。
做人,对得起自己良心即可,不用活在他人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