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楼主发帖意图,我还是要纠正楼主几个概念,1.楼主同情商家,觉得工厂做的,商家不知情,我们在商场买的电器拿回家用是坏的,电器是工厂做的,商场也不知道会坏,可是一样是商场赔钱给我们,商场再找工厂赔偿,道理一样,不管是商家默许还是工厂自己行为,那都是商家与工厂的事情,买家是跟商家打金,成品有纠分肯定找商家。2.说为六百多工费纠缠不清太可笑了,买家与商家素不相识,不过是贸易关系,贸易关系不就是钱么?难道还有爱恨情仇么?贸易关系是谁错谁吃亏赔钱,所以说钱跟是非相联,你只说为了钱太片面,我们只能说有没有权利追究责任。3说拉黑,为什么总是商家拉黑买家,而不是买家拉黑商家?买家脾气不好你来言我去语,卖家也可以回击,脾气发完了,该解决的还是要解决,但是拉黑就是完全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商家要做有个性,那就承受个性的后果,不耍怪人家小事情不依不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