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3楼 匿名人士15596 不想在那个长帖里回。但是忍不住想说几句。围观群众没有帮着双方...
你所说的放在日常生活中是成立的,防人之心不可无,但是放在买卖关系中就不能成立,为什么?因为买卖关系的前提就是契约精神。,什么是契约精神?就是诚信不欺。买家不用担心货不对版,卖家不用担心钱不到账,仅此而已,没有你说的那么复杂,按照你的逻辑进行商业活动,估计这世界就乱套了
不明觉厉啊
还是要想办法解决的,其实打官司费时费力,对谁都没有好处,如果买家能接受,卖家给一个三条水线应有的价位互退一步就好了
同意楼上意见!